Week 24 著作權法律講座心得分享

這禮拜去上開給藝文工作者的法律講座,前半在講著作權,大概以前都聽過了,比較震驚的是現場的人對成大mp3事件好像沒有感覺(嗚嗚年代差)。

分享一些講座內容與我最近查詢過的創作法律問題,當然還有AI法律問題。

◎個人筆記內容僅供參考,若有實際法律問題,因每個案子的狀況都不同,建議直接諮詢律師比較快,各地都有免費的法律諮詢方法,上網查一下就有。

著作權相關

.台灣著作權法雖然大部分是告訴乃論,但有刑事罰則,所以一審會在地方法院。

律師表示以訴訟策略來看,建議先想辦法民事解決(在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那邊的法官接觸的相關案子比較多,也更了解著作權這塊。

((判例:蘇打綠在智財法院告贏了,在刑事庭上比較有利因此無罪))

.也有人問《神木之島》的事情,講座上律師初步了解後,覺得可能要先看看引用農業部林業試驗所的部分的智財權是屬於個人還是政府的。

基本上公務人員在上班時的產生的智財權大多是屬於政府的。假設是政府的的話,紀錄片方幾乎很難拿到授權,若是拿不到授權、公家單位又沒追究的話就是瀆職貪污,所以公家單位絕對會追究到底……

比較有機會和解的方向是採非營利的方式使用(ex紀錄片直接免費播放之類的……)

關於非營利還有講到一個有趣的例子:在社區裡免費播放電影,沒有收錢營利的話可以嗎?

若電影取得片源的費用是出自社區經費,而社區又有收管理費的話,就算營利。

.未經同意轉戴的部分會同時參考「質與量」,只貼一張漫畫也是侵權。

.「Google最近在搜尋列會先爬蟲網頁後列出摘要,侵犯了我網站的著作權,該怎麼辦!可以告Google嗎?」

其實是可以告的,不過除了曠日費時、還有可能要跑美國法院外。
Google最終解決方法可能是「讓你的網站永遠不會出現在它的搜尋引擎內容裡」,先確定這是你想要的嗎?

.故事大綱、劇本提案受著作權保護嗎?

「著作權法並不保護概念或思想,而係保護表達」
設若故事情節僅發展出概念,尚在構思階段,缺乏具體的人事時地物的設定與表述,則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因此劇本的故事概念雖然尚未形成語文著作,但如具秘密性,仍屬營業秘密,可受到《營業秘密法》之保護。此外,倘使第三人未經編劇同意,無故洩漏劇本秘密,即可能觸犯《刑法》第 317條洩漏工商秘密罪,該罪係以行為人洩漏業務上知悉依法令或契約(含口頭)應保密之工商秘密為其構成要件。 from蘭天律師網站

沒有寫完都不受著作權保護喔。
不過劇本的話可以用《營業秘密法》保護,也可以簽保密協議,保障雙方安全。

但比賽大綱可能就沒辦法了,大家要好好保護好自己的故事概念,雖然大綱跟成品還是有很大差距,不過,若是高概念的故事,只要抄襲者功夫高(反諷要說明),還是可能會被整碗端去,求償無門。

(相關判例可參考《周處除三害》的電影抄襲官司)

.二創/同人文章是否有著作權。

先不論二創/同人文章是否得到原作許可,一案歸一案,若文章故事本身完整的話,是受到著作權保護的,任意抄襲/重製/改作別人的二創/同人文章一樣可以提告。

AI相關

.「AI圖是否有版權?是否侵權?」

律師舉例之前很紅的產生宮崎駿風格圖的風潮,「畫風是不受著作權保護的」所以這方面沒有問題(除非有高相似度重製)。問題在於使用者與AI方之間的協議(就是大家都不會看的使用者條款啦),如果上面寫說AI公司的東西不能商業授權,那使用者就不能使用在營利上。

判例:陳沂未經授權擅自截圖並轉貼律師李怡貞臉書上的「虛擬替身圖卡」,在嘲諷對方寫錯字之餘,還順勢推銷自己的業配產品。

虛擬替身圖的部分本身是沒有罰陳沂,應視臉書與用戶間的協議來論斷,只有任意轉載文字的部分有罰。

.「AI創作是否有著作權?」

過往法院實務解釋上,均認為必須是「人類創作」,例如2018年Naruto v. Slater案件,第9巡迴上訴法院認為:猴子不能對其自拍照取得著作權。

因此,AI生成的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權,應視創作過程中有無人類實際創意的投入而定,如將AI當作輔助工具(例如:繪圖軟體)使用,而有人類實際的創意投入,則完成的創作成果部分,仍可受著作權保護,而該著作之著作權歸屬,原則上由實際創作之人享有(請參考本法第10條規定)。至於創作過程中完全是由AI的演算功能獨立進行完成,並無人類實際創意投入,則其生成之內容無法享有著作權

照目前判例,要看「人類」的參與度。
另,動物創作是沒有著作權的,幫QQ。

至於參與的程度可以參考以下,只有提示詞不算人類參與。

2025年01月30日美國著作權局發布之「AI與著作權」第二份報告中指出,「輸入提示詞」,不管是「正面提示詞」(請給我…),還是「逆向提示」(請不要出現…),都不是人的創作,只是工具的自動回應,其成果不能是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

不過另一個國家也有認可的案例……真的是Case by Case。

2025年03月12日大陸蘇州法院的一個以生成式AI為工具完成成果的著作權爭議案中,原告林某使用人工智慧軟體Midjourney,透過多次輸入提示詞進行文生圖創作,生成了「夜晚東方明珠邊愛心氣球」圖片,在反覆運算過程中,利用圖片處理軟體數次手動修改,最終完成作品《伴心》。

法院認為,原告林某對提示詞的修改以及透過圖片處理軟體對圖片細節設計的修改,體現其獨特的選擇與安排,以此生成的平面圖有獨創性,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

. 「生成式AI在訓練的過程中會構成侵害別人的著作權嗎?用了我的東西我可以告AI公司嗎?」

基本上很難,要先證明AI公司確實有使用作品,而且生成出來的東西需要有高度近似才可以。

目前沒有一家AI公司會跟大家講他們怎麼機器訓練、怎麼爬蟲,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啊。

.「委託別人創作內容,但已確認對方使用AI生成的創作該怎麼辦?」

可依合約內容告他詐欺(非本人創作)。

不過律師表示也是要看你希望他怎樣來做訴訟策略調整(ex:希望他賠錢?希望他被抓去關?)

.如何在合法範圍內使用AI,輔助創作者創作?

◎參考政府或相關單位的〈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以及AI公司的使用者條款。
◎機密資訊絕對不餵給AI,ex個資之類的。
◎AI生成的東西不要完全不修改就照用。
◎委托創作、受僱、參加比賽的話,請參考雙方合約、勞動契約規範及比賽規則。

◎讓AI是創作助手,而不是創作的主體。

ex資料蒐集(但要人類查核)、議題整理、初步架構參考、腦力激盪、討論情節邏輯、檢查設定漏洞、潤飾文字 (O)。

「請給我一個會得獎的大綱」(X)


參考資料:
從從容容游刃有餘-淺談生成式AI與著作權
電子郵件1141017b
生成式AI的智慧財產權Q&A – 著作權筆記
https://www.lanandlaw.com/article-detail.php?id=952

https://lanandlaw.com/article-detail.php?id=1209

Week 23 作者的自我修養:有負評應該解釋嗎?被人抹黑怎麼辦?創作久了總會遇到的那些事

本來這禮拜應該要寫「角色弧」的,但連講了幾週的認真寫作議題也有點累,先岔題來聊聊「創作久了總會遇到的那些事」。

正所謂有正必有邪,有黑必有白,有善必有惡。這世界上有喜歡你的人,必定也會有討厭你的人,人是無法得到所有人的喜愛的,作品也是。即使拿下世界知名的獎項,古典經典的作品,也都有人不喜歡。

然而,道理人人知道,真的遇上了,還是難免衝動行事。

當你完成了一本新書,興奮地上網搜尋書評時,沒有找到任何書評可能還好,會沮喪一陣子,至少不會像負評這麼嚴重。若是跳出了一個負評你會在意到不行,即使有十個好評也無法抵消,可能還會在意到無法繼續創作。

因為這是人的本性,從原始時代人類為了生存而演化出對負面威脅特別敏感的本能,這會促使我們放大負面訊息,忽略正面的肯定,從而保護自身安全。

但在現代網路社會裡,卻變成「內耗」主因。

我覺得作者對負評特別敏感,是因為創作就是「裸奔」,在作品裡,沒有任何一點不是我思我想我寫的(抄襲除外)。所以對於作品的負評就是衝著作者而來,會迎面受到百分之一百(上升至人身攻擊的話就是百分之二百)的攻擊,沒有任何遮掩。

那麼,該怎麼辦呢?

負評是無法逃避的,只要有在創作、有展示作品就一定會遇到。我自己也是花了很長的時間才比較「不在意負評」。

我知道,作者看到強烈負評的當下一定是腦中一片空白,但我們還是要理性看待「負評」,千萬不要衝動做出無可挽回,又有損自身評價的事,他們不值得你這麼做。

最近學到一個抑制衝動與憤怒的方法,如果察覺自己很生氣的時候,就觀察四周的東西,並在心裡默唸出它的顏色與物品名,例如「茶色的桌子、紅色的書……」個人覺得蠻有效的,分享給大家。

有負評應該解釋嗎?

這邊指的負評不是那種有條理、闡明故事不足之處,並提出關鍵建議的評論(若是收到這樣的評論,我個人不會覺得是負評,還會很感恩)。

以下針對的強烈負評是指毫無章法,亂批一通,甚至連故事都沒看或沒看完,就妄下結論的評論。

個人覺得這可以分成幾個層面探討:

  • 負評是否為讀者抒發主觀喜好?
    • 若是,我傾向不解釋,因為不喜歡就是不喜歡,解釋也沒用。
  • 負評是否「誤讀」、「誤解」內容?
    • 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我個人也是傾向不解釋,他認為主角做了什麼,一定是個渣男,那就這樣吧,這也是屬於解釋也沒用的。
  • 負評是否「張冠李戴」寫出與創作內容完全不同的東西,近乎污衊的程度。
    比如負評裡寫「故事裡寫說被性侵都是女主角裙子穿太短的錯」,但故事裡完全沒有這樣的描述,而且已經污衊作者是在譴責被害者,就該義正辭嚴地解釋,以防其他讀者誤會。
  • 負評是否涉及抵毀作者人格、抵毀出版社或其他相關人士。
    該解釋,若有證據甚至可以提告。

被人抹黑怎麼辦?

必需認清的是,世界上就是有這種極端惡劣、無聊、怪異、毫無同理心、做壞事卻處之泰然、以攻擊對方為樂的人。

你有時候真的什麼也沒做,沒踢對方的狗,也沒搶對方的中獎發票,但他們就是會攻擊你、抹黑你,可能是嫉妒、可能是他們就愛看別人掙扎、可能有很多可能(詳見犯罪心理學)。

一般人總會想找出個原因,你為什麼要這麼做?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你為什麼……

很可惜的是,就算找到原因,也不會是我們要的,又或是我們不覺得那是真正的原因,而且,光是「去找原因」這件事就將耗掉我們巨大的成本(情緒、體力與時間)。

「作家是公眾人物,容易成為別人攻擊的對象,這些人是為了擊敗你才接近你的,不需要因為他們去折磨自己,他們最想達成的目標就是折磨你。

那不是你的問題,而是他們的問題,所以你也解決不了。當然你會覺得很委屈,明明沒做錯事卻單方面被對方攻擊,這種事就算經歷好幾次也很難適應。」

──出自《我的職業是網路小說家》

我認為遇到抹黑,還是有幾件事可以做:

  • 依抹黑內容重大與否,搜證備告。
    • 就算是匿名論壇也需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也有許多提告匿名論壇網友成功的案例。
  • 若非有萬全準備,不要回應抹黑。
    • 抹黑的人最樂見的就是事主跳下來筆戰,網路筆戰是沒有裁判的,永遠不要在匿名版亮名跟人吵架。不會有任何好處。
    • 若要回應,則要有一次定江山的準備(ex證據、律師背書……等等)而且目的不是給抹黑的人看(他們也懶得看),是給其他人看的,不要讓抹黑的謠言擴大。
  • 暫時遠離網路,關掉社群,找別的跟創作無關的事忙一下。
    • 雖然很難,但暫時不要去看會蠻有用的,網路很現實的,再熱門的話題頂多一個月,下一個月就不會有人談了。
  • 善待那些對我們好的人,重讀那些讓我們感動的讀者書評。
    • 把時間花在對我們壞的人身上真的很不值得,不如好好地去回應那些充滿善意的讀者。

人非完人,創作者也是,也會犯錯,但有時候卻常被放大檢視,甚至像刻在石碑上,過了好幾年都時時拿出來誦念。當然,錯事有分大小,犯不犯法,犯後態度、是否反省……等等。但是比起其他領域更知名的公眾人物, 大家對創作者的道德標準超高(也不會輕易原諒),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實在很難兩全。

但是,也許就像那個笑話一樣吧,「如果想知道某人做過什麼大小壞事,就叫他去參選」,這就是作者必然會面對的事情。

人是無法改別他人的,能改變的,永遠只有自己的想法、態度與對應方式。若是因為這樣的事而過度影響自己的創作與生活,那就不好了。

「生活維持常態與規律,工作上才有衝刺的動力與原創的靈感。」
From 法國現實主義作家,福樓拜

希望大家在創作的路上能少遇到這些事!

參考資料:
《我的職業是網路小說家》

Week 22 角色與角色之間的關係,關係不用複雜,但必需糾結

主角是恆星,在故事宇宙裡還是要有行星襯托

大眾娛樂小說裡鮮少有角色少於五個,畢竟五人才能成為戰隊(不),就算是《我是傳奇》全世界都因喪屍死光了,也還有狗,《浩劫重生》裡也還有Willson(都只能舉這些二十幾年的作品真是抱歉),不過上述雖然是極端狀態,但主角也都還是有與他們相關角色群們(出現在回憶或中後段)。偏純文學的作品可能會出現較少角色的作品,那一塊我不熟,不在討論範圍內。

總之,我想要說的是,只有主角一個人是很難寫成故事的,他必然會與其他人交流,產生關係、產生對話。

  1. 故事開始時,不要聚焦於主要角色,而是同時觀察所有角色,把他們當成彼此連結的網絡的一部分。將這些角色相互比較,再依據故事的功能和原型(archetype)找出他們的不同點。
  2. 接著,根據主題與對立關係,賦予每個角色個人特質。
  3. 接下來,將注意力集中於主角,逐步將他「建構」起來,最後打造出一個層次豐富、複雜的人物,這樣才足以吸引觀眾關注。

from 《故事寫作大師班(二版)》

這本書裡提倡要把主配角全盤思考,覺得是個很棒的觀點。有時候覺得某些故事的主角很閃亮,但其他人很像跑龍套或人形立牌,覺得很可惜。我個人閱讀或觀影時通常都特別喜歡配角,好的配角設計跟主角一樣都有他們自己的Need與Want,也有他們自己的人生,受歡迎的配角更是會在未來變成主角,走出自己的路。(像我喜愛的《名偵探柯南》中的安室透)

關係不用複雜,但必需糾結

當然,配角最終仍不是鎂光燈焦點,需要配合主角,一起設計。

以下是幾個角色關係設計時需注意的點:

  • 差異化
    角色不能太相似,相近的角色都建議合併或是修改。這邊說的相似不是雙胞胎那種相似,而是個性、在故事中的功能性、想要展現的某種價值觀……等那種相似。
  • 緊密勾連
    角色可以遠距離戀愛,但必需每天視訊或Line,半年才通一次信的筆友很難構成什麼緊密的關係,或是每天只會講一次話的店員,也不能算在主配角裡。最好是有血緣關係、情感關係、利害關係、金錢關係。
  • 角色的動/靜、強/弱搭配
    不能每個角色都是E人或I人,有E有I,有P有J,角色之間的交鋒才有趣。光想到P人跟J人要一起去自助旅行,腦中就有畫面與故事了吧?
    在拙作《這不是火箭科學,是青春啊》中,我就有設計與主角群價值觀完全相反的配角們,這樣才能針對命題作辯證。
  • 必需要有壞人/負面人物 (與主角理念相反的)
    這邊的壞人不一定是真的犯罪那種壞,像是戀愛故事中的情敵,恐怖故事中的恐怖本身,家庭關係故事中的亞洲父母(?)……等,。
  • 不一定要複雜的關係,但一定要糾結
    「我是你名義上的爸爸,實際上的配偶」這種糾結的關係最棒了(?!)

以英雄旅程式角色設計為例,每個配角都與主角有關係,並帶給他影響,或是驅動事件。這是比較放射狀的角色設計,配角主要還是繞著主角轉,適用在冒險、公路旅行……等以主角為主體的故事。

(製圖:ami亞海)

除了英雄旅程式的角色關係設定, 《故事寫作大師班(二版)》中提出一種角色公式如下:

  • 主角:主要角色
  • 對手:不一定是主角恨的人,有可能是愛人或好友
  • 盟友:協助主角的人
  • 假盟友(真對手):主角表面上的盟友,實際上的對手
  • 假對手(真盟友):看似與主角抗爭,實際上卻是朋友
  • 情節副線角色:用來與主角形成對比,他們處理難題時有何不同?

(ai製圖,ami亞海校稿,對手的部分畫得很好XD)

以《哈利波特》為例來理解的話會非常清楚。

  • 主角:哈利波特
  • 對手:佛地魔
  • 盟友:榮恩與妙麗、鄧不利多……等
  • 假盟友(真對手):魔法部、每一集的黑魔法課老師
  • 假對手(真盟友):石內卜(近年內設計得很讚的假對手)
  • 情節副線角色:馬份、西追


(ai製圖,ami亞海校稿)

建議設計角色時可以畫個關係圖,就會知道角色的關係糾不糾結,我看到人物關係複雜的小說或是新聞,也都會手癢畫個關係圖來確認,下面是喧騰一時的五億高中生案人物關係圖,光看關係圖就滿頭問號,這究~竟~是怎樣複雜的案件呢。

(製圖:ami亞海)

即使是日常系的《黑美早餐店》,也可以有複雜的關係。

(製圖:ami亞海)

■ 下回預告 ■ 角色弧是什麼?可以吃嗎?主角在故事裡一定要有所改變嗎?

參考資料:
《故事寫作大師班(二版)》

Week 21 來創造角色吧!聊聊角色設計的各種方法

如何無中生有創造角色:從探索自己與他人開始

創造角色一向是最有趣一部分,不過,如何生出有趣、有魅力、引發同理、讓人愛、讓人恨、讓人心疼落淚的角色就得下工夫好好鑽研了。

創造角色之前得先了解「人」,一般來說,人在這一生中最了解的「人」應該是自己,當然也有自己都不了解自己為何會做出這種事的例子,不過,在這種例子裡,通常不了解自己的人也不太理解別人,所以先暫且不提。

曾有個理論說,所有的角色都是作者的一部分。的確,作者在作品之中就是在裸奔(如果誠實寫作的話),每一個部分都展示出作者的觀察、想法、價值觀、感情觀、人生觀、金錢觀、對某件事物的觀點或批判。

深挖自己的想法,把這些挖出來的血與肉與靈魂重新捏成人,就是作者女媧在做的事,角色們都是自己的小孩,自己靈魂的一部分。

但並不是作品裡面寫了某角色怎樣,作者就一定會這樣做。

比如作品裡有個邪惡連續殺人魔,喪心病狂,毫無人性底線,但這並不代表作者就會這麼做(雖然確實有犯罪者成為作者的例子),而是作者經由田調後,去設定並想像自己在那個處境下的感受與邏輯, 展現了作者對人性黑暗面的理解深度,以及作者內心對這件事的判斷與態度。

還有另一個有趣的問題:作者寫不出比自己聰明的角色怎麼辦?

如果有一個人從來沒看過玫瑰,讓他畫玫瑰的話一定是畫不出來的。如果作者沒有擁有那樣的思考能力與智商,確實也很難立刻寫出聰明的角色,硬是要寫還有可能曝露自身缺點,或是顯得其他的角色很降智。

推理小說常遇到這個問題,需要一個聰明偵探當主角的話,筆下描寫就不能顯得他太愚蠢。

作者有個極大的優勢是,角色只活在書中當下,只有自己的視角,但作者活在書外,擁有全知視角。

可以利用幾個方法展現角色的聰明才智:

  • 隱藏資訊:要小心鋪陳,不要落入了到解謎篇才拿出第一次看到的資訊的情況
  • 田調:角色一秒展現的知識庫,作者則擁有大量時間可以先查資料
  • 觀察其他聰明人:平常要多觀察那些聰明人的說話方式與行為,或是看到其他小說裡如何展現角色聰明的方式也可以學起來。最有名的場景就是福爾摩斯與華生握手那刻,說「你從阿富汗來。」完全美展現福爾摩斯的觀察力與演繹法。

深挖自己還是有所侷限,而且人不可能孤立於世生活,作者本人也會與他人相處,觀察別人是讓自己筆下的角色更豐富的好方法,身為創作者,永遠不可失去對「人」的好奇心與興趣。

據說阿加莎·克里斯蒂喜歡在搭交通工具時觀察乘客,還會在心裡幫他們創造角色背景。我個人則非常喜歡聽別人說話,當然不是偷聽那種,而是去咖啡店之類的,只要坐著就源源不絕的故事(好聽或難聽的)。有時聽到不明所以,沒有解答的故事,還會自行「腦補」,一些就成了筆下的故事。

角色的履歷表

曾聽過某位編劇老師說過,他最討厭編劇在角色設定時寫了星座血型(現在可能會加上MBTI?)。我認為這句話的意思並非否定星座血型MBTI,而是不要讓角色樣板化、刻板化、標籤化,出現「處女座就龜毛」之類的劇情,讓角色的任何行為都可以歸因在因為他是XX身上 。

但我認為,一個栩栩如生的角色,設定有關他的一切是非常重要的事,特別是主角(功能性配角可省略),若遇上改編(影視、漫畫等)機會,為了創造出這個角色,對方會問你很多關於角色的問題,如果能在一開始就想好的話,幫助會很大。

我有幾次經驗都是遇到了才想,這會有幾個問題,一是可能這個特質在文本中尚未出現,無法好好結合,二是臨時想的話很有可能會出現矛盾(ex文本裡明明寫他是黑髮,但臨時被問設定時卻寫了金髮之類的錯誤)。

以下提供一些我近年創造角色會用的履歷表格給大家參考!我也不會每一部每個角色都填完,通常是重要性高的必填以及故事中會出現的設定填上。

重要性★ ★ ★ ★ ★

  • 他們最想要的(want),通常是外在需求。
  • 他們最需要的(need),通常是內在需求。
  • 他們在戲劇中的角色弧是什麼?(角色的開始、遇到什麼困難、做了什決定、最後的轉變/或沒有轉變)
  • 基本資訊
  • 故事中用名 (其他人怎麼叫他)
  • 本名
  • 生理性別/自我認同性別
  • 年齡(實際年齡/外觀年齡)
  • 簡單外貌形容
  • 伏筆設定(其實是臥底/兇手/有外遇/前科……等等)

重要性★ ★ ★ ★

  • 人物小傳(在故事之前角色發生過什麼事情?家庭背景?)
  • 角色與其他角色的關係

重要性★ ★ ★

  • 只用一個詞表示角色個性?(ex:樂觀的、總之是混蛋、變態)
  • 最喜愛與最痛恨?(ex:最愛自己的女兒、痛恨知法犯法)
  • 最害怕的事?(ex:鬼、沒有錢、被拋棄)
  • 最大的成就與失敗?(ex:拿到奧運金牌,因非法用藥金牌被收回)

重要性★ ★

基本資訊

  • 生日
  • MBTI
  • 血型
  • 星座
  • 身高 / 體重
  • 種族 / 國籍
  • 語言 / 方言
  • 視力

外貌特徵

  • 髮色 / 髮型
  • 眼睛顏色
  • 膚色
  • 身材
  • 穿衣風格
  • 特殊標誌(傷疤 / 紋身 / 配件)
  • 聲音特質

⠀性格與習慣

  • 核心性格(內向 / 外向 / 冷靜 / 衝動等)
  • 優點
  • 缺點
  • 習慣 / 小動作
  • 興趣 / 嗜好
  • 口頭禪或常用語
  • 拿手歌:
  • 喜歡的食物:
  • 是否有養寵物/寵物設定:

⠀背景與經歷

  • 出生地
  • 家庭成員
  • 童年經歷
  • 求學經歷
  • 職業 / 身分
  • 過去的創傷或心理陰影
  • 人生目標或夢想
  • 價值觀 / 道德觀

⠀能力與專長

  • 專業技能
  • 武力值(戰鬥力 / 體能)
  • 智力 / 策略能力
  • 特殊能力(若有)
  • 裝備 / 常用道具

⠀劇情相關

  • 目前的狀態(故事開始時)
  • 與其他角色的關係與衝突
  • 致命弱點 / 缺陷
  • 故事中的重要事件
  • 感情線:

⠀場景設定相關

  • 使用交通工具:
  • 個人房間設定:

■ 下回預告 ■ 角色與角色之間的關係,關係不用複雜,但必需糾結

Week 20 房子是人住的、是為了人設計的,故事是為了角色而存在的。

故事是為了角色而存在的?

聊到了創作中最喜歡的環節,角色設計!聊角色我真的可以講個三天三夜!

故事是人生的隱喻(Story is metaphor for life),「人生」顧名思義,就是人類的一生、或某個人的生活/一生,沒有人(角色),自然就無法稱為「人生」。

再用蓋房子來比喻吧,房子蓋好是給人住的,若不是給人住的話,通常就是給神祇或祖先住的(廟或墳),我們不會叫它「房子」。

我每每看完故事,能停留在腦中最久的通常都是裡面的角色的所做所為、角色的情感、角色之間的關係。

當然也有特例,像是偶爾某些作品的「高概念設定」(例如《天能》)、「表現方式」(例如《詭屋》)、「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殺人詭計」 (例如《一個也不留》),也會記得蠻久的,但這些「非角色」的事情,並不會影響我情緒(頂多就是讚嘆這些創作者都是天才),會讓我哭、讓我笑、讓我想罵人的,永遠還「角色」。

「唯一一個永遠寫不完的主題就是人性。」 ──英國作家毛姆

「事件本身沒有意義。閃電擊中一塊空地沒有意義,但擊中一位流浪漢就有意義了。當一個事件有了人物,大自然的漠然瞬間充滿了生機。」

──出自《人物的解剖》

我小時候看書有個壞習慣,非常討厭看到「描景」,只要那一整段都在寫花花草草建築室內裝潢有的沒的,我就覺得很不耐煩想跳過。當然,長大之後比較耐得住性子欣賞這些段落,也稍稍能從中讀出作者想要傳達的氣氛或隱喻。

不過,如果一整場都在描景的話,還是會讓讀者感到不耐吧,特別是閱讀碎片化的時代,如果不快點讓角色出場的話,讀者隨時都會把書闔上,或手一滑跑去看社群了。

雖然如此強調角色的重要性,但是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角色身上也不一定能讓作品更好。我小時候創作有個壞習慣,喜歡先做「人物設定」,把人物設定寫得越詳細越開心(還會畫圖!),不過,等到要開始發展劇情的時候,卻發現設定跟故事兜不起來,或是設定完就氣力放盡,不想寫了。任何事情都是過猶不及啊。我熱愛的漫畫《不畫的漫畫家》的主角的故事就永遠停在角色設計的階段(根本是以前的我嗚嗚嗚)。

後來才理解到,人物就是情節,情節就是人物

角色因為個性/內外在目標去做了某件事→
這件事的結果影響了角色→
角色因此受到啟發/改變/被迫又去做某件事 Loop

小紅帽個性善良、輕信他人,去探望奶奶 →
大野狼吃掉奶奶、偽裝等待,小紅帽仍然相信牠是奶奶 →
小紅帽被狼吞入肚子,被路過的獵人救出→
得到教訓後,小紅帽協助獵人讓大野狼淹死在河裡

如此循環才是故事的根本。

情節驅動和人物驅動

上一段講到人物跟情節一樣重要,不過硬是要分的話,還是有比重存在。

「情節驅動(plot-driven)和人物驅動(character-driven)是影評在二十世紀中期創造出來的詞彙,用來區別好萊塢電影和歐洲電影──或是,以他們的觀點來說,用來分別大眾娛樂和精緻藝術。沒多久,書評也開始以同樣的說法來區分純文學小說和暢銷通俗作品」──出自《人物的解剖》

個人覺得用好萊塢電影和歐洲電影、純文學小說和暢銷通俗作品來比喻非常情楚。

.人物驅動: 歐洲電影、純文學小說
.情節驅動: 好萊塢電影、暢銷通俗作品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作品都可以這樣分,只是大略如此分辨。史蒂芬.金大師就說過,他的故事都是用「情節驅動」,快速開展劇情。

這兩種沒有好壞之分,只有適不適合該故事類型。像是推理小說的話,絕大多數也都是「情節驅動」,從一個命案或事件開始。

情節驅動的話,也是要小心平衡問題,就像上一段所說,過度關注角色,會失去故事,過度關注情節的話,角色就會像人型立牌一樣,呼之而來,揮之而去,我不太喜歡黃金時代的古典推理的某些作品的原因就是如此,感覺角色都是推理桌遊上的棋子,不像個「人」。

Week10有小聊到「想要(Want)」與「需要(Need)」,這是我創造角色時絕對會設定的項目,主要角色幾乎都會設定。它就像是「角色的信念」,明確的目標會影響角色的選擇,進而創造出情節。

.想要(Want) 是角色自以為想要的東西,通常是具體的、外在的,且角色會主動去追求。以《玩具總動員1》為例,主角胡迪的想要(Want)是重新成為安弟的最愛。

. 需要(Need)是角色真正需要的東西,通常是抽象的、心理的,且角色起初往往沒有意識到。以《玩具總動員1》為例,主角胡迪需要的是,理解「被愛」並不等於「唯一」。

題外聊一下,覺得皮克斯很強,幾乎每一部角色的「想要(Want)」與「需要(Need)」都非常清楚。分析故事或寫心得的時候,大家也可以試著去拆解一下「想要(Want)」與「需要(Need)」,會很有趣。

如果自己筆下的故事開始混亂的時候,我也會重新想一下角色的Want與 Need,或是直接修改,有時候是設錯了Want與Need才會東卡西卡,編劇的時候光是討論Want與Need常常就可以搞上好幾個禮拜呢。

(圖片由ai整理產生,我校稿確認無誤)

■ 下回預告 ■ 來創造角色吧!聊聊角色設計的各種方法

參考資料:
人物的解剖

Week 19 故事的既定格局圖,基本格式 (三幕劇、英雄旅程……等)的使用方法。

一定要照固定的格局開始寫故事嗎?

先回答小標的提問,當然可以不用。

就跟我之前講過的一樣,雖然那麼多寫作方法、寫作課、寫作書,但其實寫作是很難「教」的,最終還是得靠個人實際下筆才有辦法領略。

可能有人就是不適合用基本格式,那也無妨,寫作是自由的!

但編劇不是,理由先前也討論過,編劇劇本是高度客製化的文種,為了方便討論、後續製作、讓更多觀眾「看懂」、得到更多觀眾的認同,使用千年考證(三幕劇源自古希臘)的格式是很方便又不會走歪路的。

那除了編劇之外,一般小說創作時使用基本格式有什麼好處呢?

我個人蠻建議新人創作者可以嘗試使用基本格式,或是腦中有個點子,故事尚未成形時也可以試著套用格式看看,讓故事更為立體。

還是用蓋房子來比喻吧,基本格式就像是一個格局圖的範本,房裡一定要有門、窗、足夠空間的走道、適當的管線配置,照著它興建,總不會出大差錯,例如像是蓋好才發現忘了蓋電梯或廁所之類的(建築史上還真的發生過)。

基本格式還有另一個好處是,讀者會很熟悉這個故事。

曾聽聞加盟便利商店的格局都是有規範的,每一間店的大小雖然不同,但東西擺放的位置差不多,像是櫃台一定在入門的左或右邊,主力商品會放在層架與視線平行處,一般日用品放在比較後方……等。讓顧客即使走進陌生的分店,卻也感覺非常熟悉。

基本格式正是有這種好處,讀者打開陌生的故事,準備踏入陌生的世界時,像是地上有路標一樣,略略知道前進的方向,但也可以欣賞到不同的故事風景。

基本格式有哪些?

除了大家熟知的三幕劇之外,其實基本格式有蠻多種類,以下大略介紹我曾了解過的一些格式。

  • 三幕劇 (起承轉合、 序破急)
    • 經典中的經典,網路上隨便查詢就有一堆文章可以看,也幾乎每一本寫作書中都會提到。大致可分為開頭(確立問題)、中間(發展衝突)、結尾(解決問題)。亞洲敘事常說的「起承轉合」,日本傳統藝術的「序破急」,我認為都可以分在同一類。 三幕劇的優點是,簡單、經典、好用。缺點則是太攏統,缺乏角色觀點。雖然戲劇上可以再把每一場劇再分成三幕劇(三幕劇的三幕劇的三幕劇……),但個人覺得以系統化觀點來看可能沒那麼適合,討論的時候也很麻煩,ex「那個我覺得第3場的第1場的第2幕……」
  • 英雄旅程
    • 以主角(一行人)為主體的敘事公式,也是經典之一,常見於奇幻、冒險類等相關寫作書中,目前有三、四個版本,但都大同小異,主要分為三個大部分,啟程、啟蒙、歸返,其中又細分為「平凡世界」、「冒險的召喚」等(如下圖)。 個人覺得,比起三幕劇,對寫作初學者我可能會更推薦英雄旅程,我們的一生中多多少少都歷經過大大小小的「英雄旅程」,比如說第一次遠足、第一次出國、第一次比賽等等,用這樣的自身經驗去發想可能更為熟悉! 英雄旅程的優點是,從主角出發,敘事明快清楚,結局還能完整前後呼應。缺點就是不太適合非冒險類的作品,或是多重視角的作品。
  • 類型故事的範本
    • 在《先讓英雄救貓咪》裡,作者Blake Snyder提出了十大類型範本:
      • 1屋裡有怪物 2英雄的旅程 3阿拉丁神燈 4小人物遇上大麻煩 5成長儀式 6夥伴情 7犯罪動機 8傻人有傻福 9精神病院 10超級英雄
      • 個人覺得對於類型感很強烈的故事非常實用,優點是你總可以找到一個代入的基本公式,缺點也是故事會變得比較公式化,要活用公式,不是死套公式
  • 劇本節拍表(Beat Sheet)
    • 也是在《先讓英雄救貓咪》裡由 Blake Snyder 提出的關鍵 15 節拍,後來朋友有分享他在Netflix編劇工作坊裡學到的Beat Sheet表也是類似的道理,但更為精細。節拍表將故事切分為一個一個小節,以劇本頁數計算,ex開場1頁、主題2頁等等,高度結構化故事,適合戲劇劇本使用,我認為小說也可以套用,可以檢視自己的故事是不是在某些段落特別拖沓。 優點是結構穩固,不會有跑偏的情況,多人合寫方便,缺點可能是……寫起來會變得很無聊(是指過程無聊,不是指故事無聊),就像照著設計圖一磚一瓦蓋房子。
  • 故事板 (storyboard)
    • 在電影、動畫、電視劇常用的方法,會將分鏡畫在一張張小卡上面,貼在白板上,小卡可以隨意移動調整。用在寫作上,可以把一個個事件寫在便利貼上(線上的話可以用trello、miro等網站),快速調動事件。 優點是,可以把本來線性的故事調整靈活,多視角的故事也可以用此法,會非常清楚每個人在什麼時候做什麼 ,多人合寫方便,缺點跟節拍表蠻像的,調完後要寫完稿會變得很像做工(有趣的部分都寫完了)。

《虛假人設》的 storyboard 表(trello製作)

其他還有各種基本格式,但我沒有研究就不細聊,大家可以多多嘗試,找到適合自己的「基本格式」!

■ 下回預告 ■ 房子是人住的、是為了人設計的,故事是為了角色而存在的。

參考資料:
《先讓英雄救貓咪》

Week 18 故事的承重牆: 前提(Premise)與主旨(Theme),沒錯,這兩個不一樣。

我必需老實承認,我也是這幾年才搞懂前提(Premise)與主旨(Theme),也才知道怎麼運用它們。

最早寫故事的時候,總是有個模糊的想像,只是想寫出某個很萌的角色,只是想寫某句對白,就開寫了。後來慢慢學會寫短大綱,長大綱,最後才理解前提(Premise)與主旨(Theme) 的重要性,在《故事的解剖》裡稱主旨為主導意念,Controlling Idea,在本文中皆稱為主旨,但指的是一樣的東西。

前提就是一句話引起別人的興趣

「故事前提就是用一句話交代你的故事。它是角色和情節最簡單的組合,通常包:含啟動行動的某個事件、主要角色的某種感受,以及故事結局的某種含義。」
──出自《故事寫作大師班(二版)》

先列出幾個有名的前提(答案放最後),就算沒看過的原作人也可以猜得出來是哪部作品。

例1.「一名受霸凌的男孩收到魔法學院入學通知,進學院學習魔法的同時,得面對殺害父母的黑巫師重返世間的威脅,並在成長中履行終結邪惡的宿命。」

例 2.「一位公主陷入死亡危機,一名年輕人運用一身戰士本領解救了她,並擊敗一個星系帝國的邪惡勢力。」

例 3.「兩名受雇在深山牧羊的年輕牛仔,意外發展出一段超越友誼的情感,儘管兩人回歸社會常軌,卻始終無法割捨那段只能隱藏在荒野間的禁忌之戀。」

看過上面幾個知名前提,你會對該故事產生興趣嗎?還是覺得無聊呢?我認為前提就是一段話勾起別人的興趣,跟電梯簡報(Elevator Pitch)的內涵一樣,核心目標是在短短的 30 到 60 秒內(大約是搭乘一趟電梯的時間),引起聽者的興趣並開啟後續機會。

我有時候會拿前提跟朋友聊天,有幾部作品都是這樣得到了信心,繼續寫下去。

像是《部門人事調整公告》,「一個富二代空降到部門裡,全部門都知道他是誰,就只有帶他的主任不知道,還把他當新人罵」,《暗戀對象加入了邪教該怎麼辦》,「天菜出現在你眼前,他什麼都好,就只有一點不好,他加入了邪教。」

雖然單純用簡單的前提來評估一部作品的好壞也不百分之百準確,可能會有人覺得「我的故事就是很長很複雜很難用一段話來解釋並了解其中的有趣之處啊!」但我個人認為, 練習把故事縮成前提還是好處多多的。

一個故事根據放的重點不同,也可以寫成不一樣的前提,可以用各種不一樣的前提來測試這個故事真正吸引讀者的地方在哪裡。像是上面的例子1,也可以寫成下面這種。

例1.5「十一年前的一場滅門血案,留下了唯一的倖存者。當男孩長大後回到案發現場所在的社會,他發現當年的真相迷霧重重,殺害父母的真兇可能從未離去。」

若是找到了最讓人感興趣的前提,就得把它當作故事的承重牆、大黑柱,所有角色、事件、情感都得繞著它打轉,不然故事偏離了主軸,一旦失去了讓專注在故事上的的鉤子就很難挽回了。像是原本例子1的前提,卻寫成比較像1.5的內容(一直在查案之類的(?),或是兩種混合沒有個明確的走向,原本對例子1有興趣的讀者就會闔上書了。

主旨是故事聖經、故事的憲法、故事的道標

「主導意念(主旨)」可以用一句話來表達。它描述的是人生起始與結束之間的存在處境口何轉變,以及為何轉變。from《故事的解剖》

我很喜歡《故事的解剖》這本書,但我至今還沒有全部看完看懂過,並不是寫得不好或譯得不好, 而是內容太高深了,需要思考很久,有時候甚至上升到哲學的層次。

要最簡單理解主旨的話,其實我們大家絕對都學過,在「閱讀測驗」。

Q 讀完這個故事後,你認為作者要告訴讀者們的是?
1.做善事的重要性 2.小奸小惡不是惡 3.惡人自有惡人治 4.作者沒想那麼多

最後一個選項是我吐槽的,總之,主旨就是「這個故事要告訴我們什麼?」但主旨絕對不會明明白白寫在故事裡,那會很難看,超難看,古早以前有些童書會這樣寫,但現在幾乎不復見了,很棒!

故事自會告訴你意義;不要將意義強加於故事,不要從概念衍生戲劇行動,而是反過來從行動中產生意義。

因為無論有什麼樣的靈感,故事終究會將主導意念(主旨)嵌入最後的戲劇高潮,而當這個事件表達出其中一個意義,這時,你將體驗到寫作生涯中最強而有力的時刻——自我認知。
故事高潮將鏡照你內在的自我,倘若你的故事來自內在最好的自我,鏡照所呈現出來的往往會讓你感到震撼。

from《故事的解剖》

主旨真的很難明確定義,我個人下筆的時候,可能也還沒完全找到,像在迷霧裡開車,視野範圍五公尺,邊開邊找,但若是找到了,就像在黑暗裡有了座燈塔,能明白知道故事的方向,也可以在故事中反覆辯論。有時候則是快寫完開到終點時才撥雲見日,更慘的時候,連寫完都不是很清楚故事的主旨是什麼,或是中途主旨大轉彎。

好的主旨是故事聖經、故事的憲法、故事的道標,故事裡的一切都看出主旨隱藏在其中,像是很多推理小說的主旨經常是「犯罪是不對的,沒有好下場,終將被揭穿」、「正義可以被伸張,因為偵探比罪犯更聰明」,不過現在的推理小說有一些變體,也蠻有趣的,「在他的遭遇裡,犯罪是他唯一的選項」(比較社會派?)。

幾個比較經典且明確的主旨,像是《大白鯊》「人類的勇氣與才智將凌駕於嚴酷的大自然」求生冒險類多是這種主旨,或是反過來「在大自然的力量之前,人類的努力只是徒勞」。

我現在的做法比較像是先給故事一個大哉問,像是「AI可以取代人類嗎?」邊寫自己邊跟故事裡的角色、劇情去找這個問題的解答。可以不要有解答嗎?我認為創作故事永遠都沒有標準答案,但編劇要有,若是編劇的話,一定會是肯定句型、內容明確的主旨,不然內容會很發散,沒有核心,這樣也行,那樣也ok。

■ 下回預告 ■ 故事的既定格局圖,基本格式 (三幕劇、英雄旅程……等)的使用方法。

參考資料:
故事的解剖
故事寫作大師班

前提解答:1《哈利波特》 2《星際大戰》(from 《故事寫作大師班》中的例子)3.《斷背山》

Week 17 申請使用執照與建照(田調許可),使用哪些真實的人/事/物需要對方同意?或是購買版權呢?真人真事改編的範圍與幅度在哪裡? 真人真事改編跟非虛構寫作的不同點?

使用哪些真實的人/事/物需要對方同意?或是購買版權呢?

若以道德來看,不管什麼情況下,使用真實的人/事/物都得儘可能取得對方同意,不過這裡先只講道德的最低標準:法律。

根據民法,人格權是一種概括的名稱,凡是維護人的價值與尊嚴的權利,都包括在內,我國民法明定的人格權包括生命、身體、健康、姓名、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等。

民法第18條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民法第19條規定: 「姓名權受侵害者,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民法上的人格權之保護期,含姓名權、肖像權、隱私權、名譽權等,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民法第6條),換言之,自然人過世了之後,就不再享有人格權。

  真人真事的改編,可能會使用到原型人物的姓名或圖片肖像,或描述他/她的生平事蹟,這些分別涉及姓名權、肖像權及隱私權之行使。

由於原型人物的私領域可能只欲與家人或親密關係的對象分享,不希望任意公開,倘若電影公司將私密事件寫成劇本、改編拍攝為影像,在電影院上映,屬於公開行為,可能會侵犯到原型人物的隱私權,除非原型人物事先授予人格權的行使,否則須負侵權責任。

為了避免侵害人格權,改編真人真事之前,應當先取得傳主或真實人物的授權,而授權範圍必須涵蓋傳主的家庭背景、親友互動、事業成就、求學職涯的過程。例:《我們與惡的距離》雖然取材自北捷隨機殺人案,故事經過改編,但沒有提及犯嫌名稱及詳細經歷,因為雖然犯嫌伏法,但未取得與犯嫌相關的人士、受害者的同意。

司法判決書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例: 電影《不能沒有你》(未涉及相關人士個資)

from 蘭天律師網站

看了一堆法律資料的我幫大家總結一下:

.可以未經同意改編一個還活著的真人的故事?會使用他的照片、真實姓名、經歷……等。
❌不行,侵犯人格權

.可以未經同意改編一個死人的故事嗎? 會使用他的照片、真實姓名、經歷等。
❌不行,除非取得與死者相關的人士所有的同意書,或是與死者相關的人也都死了(歷史人物)。

.可以改編一個發生過的社會案件嗎?
🔺若不涉及真實人物,只單純改編「案件」的話,是ok的。

.可以改編自己發生過的事情嗎?
🔺可以,但除非這件事情只跟你自己一個人有關係,不涉及其他人,不然(無人島歷險記……之類的),只要未取得其他人的同意,也很有可能造成糾紛,像是Netflix迷你劇集《馴鹿寶貝》,雖然是改編自主演及編劇自身發生的事情,但涉及另一個當事人,所以後來有一些爭議。

.如果無法取得當事人同意的話,還可以進行創作嗎?
🔺如果可以的話,當然還是盡量取得。真的不行的話可以用模糊化、轉化、虛構來改編,但還是有一定程度的風險,如果高度相似的話……

真人真事改編的範圍與幅度在哪裡?

不論是改編成小說、電影、舞台劇、遊戲……等媒介,都不可能100%無失真地改編真人真事,必定會經過一定程度的裁剪、戲劇編排、效果、呈現 ……等。

取得當事人同意且簽約的話,會把這部份用很厲害的法律文字寫進合約裡,讓當事人在看過改編之後沒辦法反駁,所以,如果有人想改編你的故事的話,請小心這一點,防人之心不可無。

不過,之前聽過相關的影視法律講座,那位律師說,「簽約時最重要的還是『人』,合約不可能包山包海,就算真的包了,對方硬要告也是得上法院,所以『選人』很重要。」

覺得事先理解與溝通真的蠻重要的,如果雙方對於改編的故事核心都有一定程度的吻合的話,會出事的機率也比較低。

所以說, 範圍與幅度,真的沒個標準,選擇好的合作對象最重要!

真人真事改編跟非虛構寫作的不同點?

非虛構作品(Non-fiction),即紀實作品,與虛構作品相對,是報告或是任何描述事實的作品總稱。
包含:新聞、歷史、年鑑、自傳傳記、藍圖、書評、設計檔案、日記、字典、百科全書、手冊、記錄片……等。
from Wiki

紀錄片是一種非虛構影片,旨在「記錄現實,主要用於指導、教育或保存歷史記錄」。美國作家和媒體分析師比爾·尼科爾斯將紀錄片定義為「一種電影製作實踐、一種電影傳統和一種觀眾接受模式,其仍然是一種沒有明確界限的實踐」
from Wiki

真人真事改編(Base on true story),根據真實發生過的事情所改編的相關作品都屬於這類,與非虛構最大的不同是「真人真事改編,有部分的內容會是戲劇虛構或調整過的」並非完全紀實。

從真實到完全虛構的程度大概如下。

真實(True)> 非虛構作品(Non-fiction)> 真人真事改編(Base on true story)>虛構(fiction)

附圖為GPT製作,但有經過我本人檢驗核對內容,請放心閱讀。
(第一次生成的時候,GPT擅自加上作品,還把《解憂雜貨店》當成是真人真事改編?AI生成的東西真的要考據啊!)

參考資料:
真人真事改編電影之授權爭議淺析
https://lanandlaw.com/article-detail.php?id=669
人格權的定義是什麼?有哪些?1分鐘搞懂人格權 – 法律人

■ 下回預告 ■:故事的承重牆: 前提(Premise)與主旨(Theme),沒錯,這兩個不一樣。

Week 16 不打地基怎麼蓋房子?沒有田調/點子/靈感可以寫作嗎?

不打地基(田調/點子/靈感)怎麼蓋房子?

故事終於要開始施工挖地基了!先來聊聊我認為的地基是什麼。

我覺得故事的基礎就是一個概念、靈感、場景、對白、夢境、音樂、節奏氣味、酸甜苦辣、新聞時事、田調、各種參考作品……講白了,任何事都可以做為故事最一開始的火花。

看很多作家分享過,他們總是在日常生活中不停地搜集點子,我個人也把這招學起來,以前是用筆記本寫(但後來覺得很難搜尋),現在數位化了,隨手打開手機就記錄下來。包含但不限於一段文字、拍照記錄、截取新聞/網友留言、記下書名……等。不知道想寫什麼的時候,就去淘金一下。

有些點子需要沉澱好一陣子,才能找到適合表達它的方法,也有些點子就這樣消逝(後來看看覺得很蠢之類的、或是碰到不適合的議題)。

還有一種情況是,遇到一個自以為天大的好點子,開始發展故事後,為了屈就那個點子而像灰姑娘的姐姐們一樣削足適履。我有好幾次遇到這種情況,怎樣都不願意放手,後來看到知名編劇張家魯分享「千萬不要因為想到一個好點子,就抓著它不放,因為想到一個好點子其實沒有那麼難,而它對你的劇本不見得適合、不見得有加分。」

這才明白點子是點子,故事的完整性才是最重要的,點子只是一開始打下地基的那個椿,最後它會深埋在土裡不一定看得到,也有可能換成更粗的椿,最終大家想看的,還是這幢房子有沒有結構穩固、蓋得漂亮、蓋得宜居。其實從很多作品裡可以看到「這點子超讚的耶」,但最後看完故事,卻沒在觀影者心中留下任痕跡,真的非常可惜。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原創。」其實我蠻認同這個概念,我從不覺得自己的點子有多獨特,我總是盡量多看多想,再取想要的部分內化後,創作成自己想要的樣子。

好萊塢有個概念是「Give me the same thing only different.」,製作人總是要求編劇給「我跟xxoo(當紅電影)一樣的,但又要有點不同的」當紅作品總是符合某些公式,但照抄當紅作品卻不會成功,要取其精髓。

經典例子就是電影《異形》,概念其實很早就在其他的科幻作品裡曾出現過,編劇丹·歐班農甚至坦言「I didn’t steal Alien from anybody. I stole it from everybody!(我不是從誰那邊偷到這個外星人點子,我從每個人那邊偷來的)」《異形》在提案時也直接說了「這部就是發生在外太空裡的《大白鯊》」,但我想每一個看過的人都不會說《異形》抄《大白鯊》。

創作都是從模仿開始,不要害怕模仿,喜歡誰的風格,誰的故事節奏,誰的角色就請盡量模仿,記得臨摹的練習作品不要拿出來聲稱原創就好, 要特別注意「模仿」和「抄襲」的界線(這個要聊又可以寫個五千字)。所以我覺得寫二創/同人真的是個蠻好的寫作練習。

沒有田調可以開始寫故事嗎?

田調有時候是找點子的一種方法,我有時候亂看閒書(理直氣壯說自己在田調),也常冒出新的點子。

但是反過來說,沒有田調可以開始寫故事嗎?

當然可以,如果這個故事是取自於你的自身經驗、夢境、看過的書的感想、天馬行空的幻想,那些都是田調,你已經田調了,隨時可以開始寫作。

但是,如果這個故事你並不是那麼熟悉,甚至只有一個模糊的概念,你會寫到歷史/文化/種族/各種專業知識,或是你想寫一個取材自真實事件的故事,若是不完整田調就貿然寫作的話,就像在沙灘上蓋房子,邊蓋邊傾斜,邊寫邊不踏實,就算最後勉強蓋好了,走進去的人也會覺得哪裡怪怪的,甚至中途害怕崩塌就逃了出來(棄文/棄書)。

至於田調的方法與田調到什麼程度才算完成,我覺得就因人因作品而異。我個人只有用過查找圖書館資料、訪談田調方法,如果有經費的話也想要實地取材或是做模型屋(密室?)或是直接請演員像讀劇一樣演出(?),看來田調的深入與否可能也是取決於金錢與時間。

另一個不田調的風險是,當故事涉及歷史/文化/種族/各種專業知識,一不小心就會踏到地雷區,被炸得面目全非。我個人是認為,不夠了解的題目就先暫時不要寫會比較好,寫出來壞處,遠比你不寫的多。而且,如果你真的很不想田調的話,不就代表你沒那麼喜歡這個題材以及故事嗎?

還有一個田調問題是在編劇實務上遇到的。討論故事的時候,常常遇到某編劇寫了某角色做了xxoo,但其他編劇都覺得太不合理了吧。

某編劇就說「我認識的xxx,他就這麼做了。」

雖然這也算是田調的一種,但是「現實可以不講邏輯,小說必需自圓其說」,個人覺得如果編輯或是其他人說故事裡哪些不合理的地方,就該認真思考一下是不是故事鋪陳不夠、角色刻劃不夠,才會讓人覺得不合理,而不是說「我認識的xxoo就這樣」、「我真的看過有這種情況發生」。沒有要否認現實確實會發生這樣的事、有這樣的怪人,但如果寫進故事裡,無法讓讀者認同的話,也是不合格的。

■ 下回預告 ■: 申請使用執照與建照(田調許可),使用哪些真實的人/事/物需要對方同意?或是購買版權呢?真人真事改編的範圍與幅度在哪裡? 真人真事改編跟非虛構寫作的不同點?

Week 15 怎麼練習寫大綱?故事完成後一定會長得跟大綱一樣嗎?還是連它親生的媽媽都不認得了?

怎麼練習寫大綱?

上週說到我認為大綱有三種,第一種寫給自己看的,就不在練習範圍內,自己懂就好。第三種比較接近行銷文案,我也沒特別研究過,所以也暫放在一旁。

這邊講的大綱主要針對第二種,寫給編輯看的,投稿/投補助/合作溝通用的。我認為這種大綱有幾個重點:

  • 故事的起承轉合,開頭與結束都要寫清楚。
  • 若是類型小說,該類型的重點要寫得明明白白。
    • ex:若是BL小說,需寫明白兩人為何相愛,是什麼阻止他們相愛;若是推理小說,需寫明謎團是什麼;若是恐怖小說,需寫清楚最可怕的東西為何。
  • 以故事主線與事件為中心,順時間線撰寫,倒序、時間跳轉、多重POV……等技法請留在本文裡。
    • 我寫過一本時間線跳來跳去的小說,大綱也是先照著時間線順寫,對方才看得懂。
  • 大綱盡量不要有各種形容詞、對話(除非是重要句子)、獨白。
    • 這是在編劇時受的訓練,大綱就是要快速理解故事,任何會阻礙理解的東西都要先拿掉。
  • 同一個故事的大綱應該要寫300字也可以表達,三萬字也可以表達。
    • 這應該是手塚治虫大師說過的話 (但我找不到出處,日後找到會再補上) ,同一個故事他可以畫成短篇,也可以畫成超長篇。我認同這個概念,但也覺得這是很高超的技巧,我也還在學習。

寫大綱就跟寫本文一樣,也是要多寫才會進步,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列出「起、承、轉、合」或是「三幕劇」的大事件。

第一幕: 老夫婦在河邊發現桃裡的桃太郎,將他扶養長大

第二幕: 鬼襲擊村落,桃太郎出門打鬼,桃太郎在路上招募到伙伴,抵達鬼島與鬼戰鬥

第三幕: 桃太郎與伙伴們聯手把鬼打敗

像這樣先把大事件寫出來後,再仔細地描寫每個事件詳細的內容,就是大綱了。

我一開始也都是這樣寫的,但是「起、承、轉、合」或是「三幕劇」都太籠統了,若還要加上表達主旨,角色變化,大事件中的小事件,前置鋪陳等等內容,用這種方法寫很容易卡住。

後來看到這本《專業作家.編劇都在使用的「劇本中心式」故事創作法》,裡面把「起、承、轉、合」拆成大、中、小箱子的方法蠻實用的。

簡單來講就是把「起、承、轉、合」再拆得更細緻,像是「起」的裡面具體有哪些事件(老夫婦求子多年未果、桃太郎命名的過程……等),這些事件會在哪些地點發生什麼事(在河邊看到一顆大桃子飄過來……等)。書中都有詳細說明,有興趣的話可以找這本書來看。

還有一種大綱的練習方法是,「練習寫已經存在的作品的大綱」。

在我受過的編劇訓練中,有一種方式就是「練習寫已經存在的作品的分場」,分場是編劇術語,指的是以時間或空間寫出每一場戲的劇本的內容)。會長得像下面這樣:

場1
時間:午
地點:黑美早餐店門口
△黑美早餐店鐵門拉下,騎樓無人。

我覺得很有效果,寫大綱也可以這樣應用。比如看完電影/小說後,從頭到尾回想過一次,把大事件寫出來,劃分出「起、承、轉、合」,我覺得對練習寫大綱也很有幫助,可以找自己喜歡的作品來練習。

最後還有一點,大綱不需要拘泥於長篇文字描述,也可用其他圖表當輔助。

當然若要投比賽或是補助,辦法規章上有規定的得寫X千字的話,就得照規矩,但若是跟編輯或伙伴討論的話,就可以形式自由一點。

我用過「時間表」(excel)、「人物關係圖」(miro製作)、「簡報」(canva)作為大綱,只要能讓雙方溝通更順暢,怎樣都可以,之後會再另開新章節說明各種工具的使用。

故事完成後一定會長得跟大綱一樣嗎?還是連它親生的媽媽都不認得了?

我猜想建築團隊照著設計圖施工時,可能也會遇到現場的一些狀況作出各種調整,不過大抵上蓋出來的東西跟設計圖應該不會相差太遠,總不可能蓋大樓,結果最後變成一座橋(?)。

就我個人的經驗,故事完成後,一定跟大綱會有落差,但不至於連親生老媽都不認得。故事在書寫過程中是有生命的,角色有時會「自己動起來」,真的不會照大綱走。

若是跟第一種自己用的大綱有落差的話,完全沒有什麼問題,反正原版大綱就只有自己看。

若是第二種給編輯看的大綱有落差的話,則要看相差的幅度多少,對方可否接受,若是寫到一半發現已經天差地遠,從「溫馨家庭劇」變成「血腥復仇劇」這種差距的話,那就誠實為上策,先行告知會是比較好的選擇。

第三種就比較嚴重了,給讀者看的宣傳式大綱有落差的話,會導致讀者看菜單選了咖哩,結果菜上桌卻是烏龍麵的錯愕感,更嚴重的話還會炎上被要求退貨,千萬要小心。如果讀者看的是 BL 文案,進去卻發現主角都在專心工作沒談戀愛,甚至最後兩人還各自有女朋友,那就不只是落差,而是『詐欺』了,會出大事的。

寫大綱真的很難!大綱要重寫幾次才是最完美的?

「請謹記在心,有關大綱的第一要事是,你不能讓自己感覺到膽怯畏縮、意氣消沉或沮喪,因為坐下來,靜靜寫上一天甚或一週的小說大綱,並要在最初檢查下,讓你自己覺得「嘿,這作品很棒」,這實在非常困難。」

──出自《王牌經紀人的暢銷小說寫作指南》

《王牌經紀人的暢銷小說寫作指南》這本書裡有詳細的修改大綱過程,把一個暢銷故事的最初四版大綱內容都完整列出來,很有參考價值,也幫我破除了「厲害的小說家一定是一次就能把大綱寫得很完美」的迷信。

那麼,大綱要寫到第幾版才能開始寫本文呢?這個答案是不知道,沒人知道,甚至連作者本人也不知道,我個人的話是看截稿日而定。

「你如何知道自己已經寫完了?如何知道你寫下的這份大綱就是最後大綱?又在何時才是開始寫小說文本的時候?答案是你無法確定,就像你也不會知道你完成的小說會不會很棒一樣。」

──出自《王牌經紀人的暢銷小說寫作指南》

有句寫作的話說「用心寫,用腦改」,意思是寫第一版的時候就是照著直覺與感情,感性腦先行,但改稿的時候,得讓理性腦與邏輯出來工作。而大綱正也是理性腦要全權主導的項目,但弔詭的是,大綱若是故事的前期作業,而驅使我們寫故事的動力通常都是感性腦(這點子好萌!我要寫!)的話,但又得好好的理清故事結構,寫成自圓其說,邏輯通順的大綱的話,就會產生認知不協調的狀況——

講那麼多我只是想說,我不想寫大綱是很自然的事!不過……該寫的時候還是要寫啊,叫理性腦出來工作吧。


■ 下回預告 ■:不打地基 (田調/點子/靈感)怎麼蓋房子?地基不夠穩的時候要拆掉重蓋嗎?

參考資料:

《專業作家.編劇都在使用的「劇本中心式」故事創作法》

《王牌經紀人的暢銷小說寫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