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k 5 關於BL這個類別,我想說的是:其實我們沒有很愛吵架耶!有時間吵架不如多看一本BL!

關於BL這個類別 ,我想說的是……

我寫BL這個類型的時間,幾乎等於我創作至今的時間,一直寫到現在也都還在寫。雖然現在偶爾會跳出去寫點別的,可是BL依然是我的真愛。

但是對於BL這個類別的發展,也真是各種百感交集。

BL從過往偏緣,甚至是帶著羞恥、卑微、各種誤解的類別,躍升成為現在類別中的新寵兒,甚至可以說是搖錢樹,大家可以在SNS上大聊BL也不會被人攻擊或是歧視,真的是老人我當初期待卻也沒想到真的夢想成真的未來。

先讓老人講古一下,當年在大眾討論區裡絕對不會有人留言「這個好BL喔」、「XX跟OO湊CP」之類的話,甚至連「xxoo是不是甲甲」之類帶著負面意味的詞都蠻少見的。當時,喜愛BL的人有專屬的小天地,創作BL的人要發表甚至都得偷偷摸摸的,現在已成為死語的裏站(註1)、J禁(註2)、POL(註3)……等,都留下了BL歷史的一頁。

我相信,一定是因為BL前輩們的努力,像是闢謠(喜歡BL 的女生就是同性戀?BL都是色色的東西?)、建立正確BL知識、展現BL美好的一面,BL這個類別到如今也可以說是開花結果。

是的,重點永遠在BUT之後。

BL這個類別走進公眾視野後,卻沒有得到相對應的尊重,這是我近年感到最痛心的事情。

BL這個類型可能因為天生的限制(字面上看起來就是兩個男人的戀愛),很容易被看扁、被侵門踏戶。別人跨足其他類型時還會有種拜碼頭的心態,但若是BL的話,就會被硬衝進來,「只要兩個男的你們就吃吧」、「只要兩個男的就是BL吧」。而BL族群因為長久以來的偏緣及某種程度上的女性自卑,常常不敢說什麼,如果理氣壯地說了什麼,還會被反過來罵說「什麼時候BL輪到你們女性說嘴了?」

其實我沒有很愛吵架,我也不覺得自己有辦法說服誰,而且,有時間吵架不如多看一本BL。不過,若是不多說明一些事情,公眾對BL族群的誤解會越來越深,也會讓剛踏入BL界的人誤以為,BL是我們偷來的東西,真的不是,BL最早是從少女漫畫中孵化的,充滿女性視角、女性凝視,是我們發展至今終於開花結果的,真要說偷的話,我們才是被偷的一方。

好的,先深呼吸,平心靜氣,我沒有要吵架(again)。

我很喜歡一本BL相關的書《爺們的BL》,除了它相對於其他研究BL的書比較輕鬆之外,他的作者是兩位男性,故我覺得引用這本書的話,可能會比較公平(真的沒有要吵架)。

「竜:原來如此。熟悉特定領域的人應該能明白我想說什麼,比方說,愈是不懂動畫的人,愈喜歡說「那個,好有動畫感喔 」之類的話。BL也一樣,愈是搞不懂BL到底在幹嘛的人,愈常說「那個很BL」之類的話。

春:時代劇也是喔。愈是不常看時代劇的人愈愛說「時代劇的劇情就是老套」這種話。每次聽到那種評論,我都不知道怎麼反駁,心想「到底該從哪裡開始解釋才好」,實在很苦惱。」

──出自《爺們的BL:閃亮腐海就讓宅宅大叔帶你探索》

《爺們的BL》是以兩位自稱宅宅大叔的作者,用對話的形式討論BL,既不會太尖銳,也不會太艱深,真的很適合剛入門BL的人閱讀。

當然,也會有人說「啊我又沒有想要這麼認真搞懂BL」,那也沒關係。只是以我個人來講,既然不想搞懂的話,我就不會針對某個類別或領域多說一句話來曝露我的無知與無禮(黃大謙梗圖超好用)。

換個說法,要是聊到「8吋晶圓」之類的專業話題,我相信絕對不會有人隨便在SNS上說「8吋晶圓就像一片光碟片在上面畫格子(?)」、「竹科小孩平常上課都在學晶圓技術(?)」之類一聽就覺得在胡扯、不懂裝懂之類的話。但BL卻常被拿來這樣無禮對待,「晶圓」可代換成您熟知的各種專業,沒有人會希望自己的專業領域被這樣亂講造謠吧?

同樣,也沒有人會希望自己喜歡的領域被誤解、被抵毀、被整碗端走 (真的沒有要吵架again的again)。

講那麼多,所以,BL類型作品跟男同志類型作品,到底差在哪?

我也很希望類型這件事情能像憲法一樣,立了法條後就可以一刀劃清 BL類型作品跟男同志類型作品兩者的差別。但是,事實上這是做不到的。若真的有創作界的秦始皇統一了這件事「xx就是bl,oo就是gay」,那也等同宣告了該類別的創作自由死亡。

對我來說已經不是大師的尼爾蓋曼,他的觀點我還是認同的。

「類型,對我來說似乎是一套假設,是創作者與觀眾之間草擬的一紙合約

假使每件事都是情節的一部分,如果這整件事都很重要,假如沒有特別哪個場景讓你能帶領觀眾前往下一段落,讓讀者或觀眾覺得「我花錢就是要看這個」,那麼這就只是故事,類型是什麼無所謂。

最近特雷莎.尼路臣.海登告訴我,類型其實不是要告訴你該找什麼、去哪兒找,而是店裡哪條走道就不用去了。我認為這樣的觀察非常敏銳。

── 出自《從邊緣到大師》

類型給予讀者一個承諾,像是言情小說給讀者的承諾便是「一對男女相識、相戀、遇到要拆散他們的困難,最後解決困難相愛的故事」。我認為BL類別給讀者的承諾也大致雷同,將男女代換為男男。

講這裡一定會有很多人想跳出來問,那BE呢?3P呢?ABO呢?人外呢?

這就是我前段所說的,類型無法用一句話斷言,這便是類型的自由度。

而我來說,上述幾種都可以是BL,也都可以不是BL。創作者可以說自己的創作是BL(or不是),而讀者也有認同或不認同的權利,至於要放在書店裡哪個書架上、分在網路書城的哪個類別,則是出版社的權利。

不過,一旦創作者可以說自己的創作是BL,就要承擔「是否能給予讀者承諾」的後果。

簡單來說,如果我寫了一篇故事並自稱它是「靈異故事」,讀者一定是期望有「鬼」出現,結果最後我寫「鬼其實是外星人」,可能會有讀者大罵,也可能會有讀者還是認同,至於能不能出版或是放在書店裡的恐怖類,就要看出版社的心臟了(?)。

這就是類別。

回到小標題, BL類型作品跟男同志類型作品之所以容易被混淆,是因為他們要給予讀者的承諾很相似。

也許會有人用「故事中的男男相戀描述是否真實」來劃分BL類型作品跟男同志類型作品,但是,這完全是謬論。BL故事中也有較為寫實向的作品,並非互攻就是男同志類型作品;男同志類型作品也不乏天馬行空的幻想(稍微了解一下就知道這部分的幻想絕對不亞於BL)。

以前的我是以「關注個人(男同性戀者)的故事是同志類別,關注男性之間的戀情是BL」來劃分,但現在真的也無法這樣劃分,像《昨日的美食》關注的是美食(咦),許多BL作品中也有很多關注個人成長的部分,同志類型與BL類型硬是要分別真的只會吵架。不如心胸開闊一點,BL作品可以用同志的視角觀看,同志類型的作品裡也有BL的部分。

但是,兩者還是有差別。

Podcast純愛火葬場的主持人小玉曾說過:「同志與BL對於生育的解法,BL是男男生子ABO;同志是找代孕。

我們BL族群沒有要吵架(拜託不要來吵什麼代孕法案是異性戀在推的),但是從這點很明顯就可以看出兩者的差別,BL就是個從女性觀點、女性出發的類別,不會再讓女性成為「只能接受」的那一方。(有些BL作品還是存在厭女成分,這就是作者個人的觀點與價值觀問題了),真的想要再了解更多的話,可以再參考較為學術一點的《BL教科書》。

「首先,男與女組成的關係中,「接受」的一方是確定的,關係型態單調,缺乏變化。以一對男女來說,哪一方都可能喜歡上另一方,這裡的方向性是雙向的。只不過說到夜晚的關係時,女人就只能是「接受」的那一方,無論多主動的女人也一樣。」

──出自《爺們的BL:閃亮腐海就讓宅宅大叔帶你探索》

我心中理想的BL族群與同志族群最佳相處模式,大概就像是異性戀者與言情小說的關係吧!不會希望同志為BL做什麼,而是不要做什麼。

寫言情小說的時候,不會有異性戀衝進來說「我們情侶相處才不是這樣」,黃仁勳也不會跳出來說「我才不會講『女人,妳在玩火』。」,或是指著人大罵「你們這些言小作家跟讀者都在意淫我們!」。

當然,如果同志族群或是同志類型的作者或是任何人想要來創作BL,BL不會拒絕你們。

BL歡迎每一個人,但BL需要你的尊重。

尊重類別,同樣尊重別人的喜好。


註1:裏站,個人或創作網站裡,設置專門放BL圖文的網頁,通常入口隱密,需要一些技巧才能進入。

註2:J禁,意指與傑尼斯事務所(現SMILE-UP./STARTO 娛樂)旗下藝人相關的真人同人創作(如BL文、二次設定)通常只在私下流通,避免影響藝人形象,創作者也盡量不會讓藝人或官方人員看到。

註3:POL,politics of love 的縮寫,與政治人物、政壇相關人物的真人同人創作(如BL圖文、二次設定、擬人化)。


■下回預告 ■
台灣BL小說話當年,「xxoo因為鮮網倒掉了」鮮網是什麼?為什麼總是鮮網來背鍋?

參考書目:
爺們的BL
從邊緣到大師
昨日的美食
Podcast-純愛火葬場
BL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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