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k 17 申請使用執照與建照(田調許可),使用哪些真實的人/事/物需要對方同意?或是購買版權呢?真人真事改編的範圍與幅度在哪裡? 真人真事改編跟非虛構寫作的不同點?

使用哪些真實的人/事/物需要對方同意?或是購買版權呢?

若以道德來看,不管什麼情況下,使用真實的人/事/物都得儘可能取得對方同意,不過這裡先只講道德的最低標準:法律。

根據民法,人格權是一種概括的名稱,凡是維護人的價值與尊嚴的權利,都包括在內,我國民法明定的人格權包括生命、身體、健康、姓名、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等。

民法第18條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民法第19條規定: 「姓名權受侵害者,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民法上的人格權之保護期,含姓名權、肖像權、隱私權、名譽權等,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民法第6條),換言之,自然人過世了之後,就不再享有人格權。

  真人真事的改編,可能會使用到原型人物的姓名或圖片肖像,或描述他/她的生平事蹟,這些分別涉及姓名權、肖像權及隱私權之行使。

由於原型人物的私領域可能只欲與家人或親密關係的對象分享,不希望任意公開,倘若電影公司將私密事件寫成劇本、改編拍攝為影像,在電影院上映,屬於公開行為,可能會侵犯到原型人物的隱私權,除非原型人物事先授予人格權的行使,否則須負侵權責任。

為了避免侵害人格權,改編真人真事之前,應當先取得傳主或真實人物的授權,而授權範圍必須涵蓋傳主的家庭背景、親友互動、事業成就、求學職涯的過程。例:《我們與惡的距離》雖然取材自北捷隨機殺人案,故事經過改編,但沒有提及犯嫌名稱及詳細經歷,因為雖然犯嫌伏法,但未取得與犯嫌相關的人士、受害者的同意。

司法判決書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例: 電影《不能沒有你》(未涉及相關人士個資)

from 蘭天律師網站

看了一堆法律資料的我幫大家總結一下:

.可以未經同意改編一個還活著的真人的故事?會使用他的照片、真實姓名、經歷……等。
❌不行,侵犯人格權

.可以未經同意改編一個死人的故事嗎? 會使用他的照片、真實姓名、經歷等。
❌不行,除非取得與死者相關的人士所有的同意書,或是與死者相關的人也都死了(歷史人物)。

.可以改編一個發生過的社會案件嗎?
🔺若不涉及真實人物,只單純改編「案件」的話,是ok的。

.可以改編自己發生過的事情嗎?
🔺可以,但除非這件事情只跟你自己一個人有關係,不涉及其他人,不然(無人島歷險記……之類的),只要未取得其他人的同意,也很有可能造成糾紛,像是Netflix迷你劇集《馴鹿寶貝》,雖然是改編自主演及編劇自身發生的事情,但涉及另一個當事人,所以後來有一些爭議。

.如果無法取得當事人同意的話,還可以進行創作嗎?
🔺如果可以的話,當然還是盡量取得。真的不行的話可以用模糊化、轉化、虛構來改編,但還是有一定程度的風險,如果高度相似的話……

真人真事改編的範圍與幅度在哪裡?

不論是改編成小說、電影、舞台劇、遊戲……等媒介,都不可能100%無失真地改編真人真事,必定會經過一定程度的裁剪、戲劇編排、效果、呈現 ……等。

取得當事人同意且簽約的話,會把這部份用很厲害的法律文字寫進合約裡,讓當事人在看過改編之後沒辦法反駁,所以,如果有人想改編你的故事的話,請小心這一點,防人之心不可無。

不過,之前聽過相關的影視法律講座,那位律師說,「簽約時最重要的還是『人』,合約不可能包山包海,就算真的包了,對方硬要告也是得上法院,所以『選人』很重要。」

覺得事先理解與溝通真的蠻重要的,如果雙方對於改編的故事核心都有一定程度的吻合的話,會出事的機率也比較低。

所以說, 範圍與幅度,真的沒個標準,選擇好的合作對象最重要!

真人真事改編跟非虛構寫作的不同點?

非虛構作品(Non-fiction),即紀實作品,與虛構作品相對,是報告或是任何描述事實的作品總稱。
包含:新聞、歷史、年鑑、自傳傳記、藍圖、書評、設計檔案、日記、字典、百科全書、手冊、記錄片……等。
from Wiki

紀錄片是一種非虛構影片,旨在「記錄現實,主要用於指導、教育或保存歷史記錄」。美國作家和媒體分析師比爾·尼科爾斯將紀錄片定義為「一種電影製作實踐、一種電影傳統和一種觀眾接受模式,其仍然是一種沒有明確界限的實踐」
from Wiki

真人真事改編(Base on true story),根據真實發生過的事情所改編的相關作品都屬於這類,與非虛構最大的不同是「真人真事改編,有部分的內容會是戲劇虛構或調整過的」並非完全紀實。

從真實到完全虛構的程度大概如下。

真實(True)> 非虛構作品(Non-fiction)> 真人真事改編(Base on true story)>虛構(fiction)

附圖為GPT製作,但有經過我本人檢驗核對內容,請放心閱讀。
(第一次生成的時候,GPT擅自加上作品,還把《解憂雜貨店》當成是真人真事改編?AI生成的東西真的要考據啊!)

參考資料:
真人真事改編電影之授權爭議淺析
https://lanandlaw.com/article-detail.php?id=669
人格權的定義是什麼?有哪些?1分鐘搞懂人格權 – 法律人

■ 下回預告 ■:故事的承重牆: 前提(Premise)與主旨(Theme),沒錯,這兩個不一樣。

Week 16 不打地基怎麼蓋房子?沒有田調/點子/靈感可以寫作嗎?

不打地基(田調/點子/靈感)怎麼蓋房子?

故事終於要開始施工挖地基了!先來聊聊我認為的地基是什麼。

我覺得故事的基礎就是一個概念、靈感、場景、對白、夢境、音樂、節奏氣味、酸甜苦辣、新聞時事、田調、各種參考作品……講白了,任何事都可以做為故事最一開始的火花。

看很多作家分享過,他們總是在日常生活中不停地搜集點子,我個人也把這招學起來,以前是用筆記本寫(但後來覺得很難搜尋),現在數位化了,隨手打開手機就記錄下來。包含但不限於一段文字、拍照記錄、截取新聞/網友留言、記下書名……等。不知道想寫什麼的時候,就去淘金一下。

有些點子需要沉澱好一陣子,才能找到適合表達它的方法,也有些點子就這樣消逝(後來看看覺得很蠢之類的、或是碰到不適合的議題)。

還有一種情況是,遇到一個自以為天大的好點子,開始發展故事後,為了屈就那個點子而像灰姑娘的姐姐們一樣削足適履。我有好幾次遇到這種情況,怎樣都不願意放手,後來看到知名編劇張家魯分享「千萬不要因為想到一個好點子,就抓著它不放,因為想到一個好點子其實沒有那麼難,而它對你的劇本不見得適合、不見得有加分。」

這才明白點子是點子,故事的完整性才是最重要的,點子只是一開始打下地基的那個椿,最後它會深埋在土裡不一定看得到,也有可能換成更粗的椿,最終大家想看的,還是這幢房子有沒有結構穩固、蓋得漂亮、蓋得宜居。其實從很多作品裡可以看到「這點子超讚的耶」,但最後看完故事,卻沒在觀影者心中留下任痕跡,真的非常可惜。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原創。」其實我蠻認同這個概念,我從不覺得自己的點子有多獨特,我總是盡量多看多想,再取想要的部分內化後,創作成自己想要的樣子。

好萊塢有個概念是「Give me the same thing only different.」,製作人總是要求編劇給「我跟xxoo(當紅電影)一樣的,但又要有點不同的」當紅作品總是符合某些公式,但照抄當紅作品卻不會成功,要取其精髓。

經典例子就是電影《異形》,概念其實很早就在其他的科幻作品裡曾出現過,編劇丹·歐班農甚至坦言「I didn’t steal Alien from anybody. I stole it from everybody!(我不是從誰那邊偷到這個外星人點子,我從每個人那邊偷來的)」《異形》在提案時也直接說了「這部就是發生在外太空裡的《大白鯊》」,但我想每一個看過的人都不會說《異形》抄《大白鯊》。

創作都是從模仿開始,不要害怕模仿,喜歡誰的風格,誰的故事節奏,誰的角色就請盡量模仿,記得臨摹的練習作品不要拿出來聲稱原創就好, 要特別注意「模仿」和「抄襲」的界線(這個要聊又可以寫個五千字)。所以我覺得寫二創/同人真的是個蠻好的寫作練習。

沒有田調可以開始寫故事嗎?

田調有時候是找點子的一種方法,我有時候亂看閒書(理直氣壯說自己在田調),也常冒出新的點子。

但是反過來說,沒有田調可以開始寫故事嗎?

當然可以,如果這個故事是取自於你的自身經驗、夢境、看過的書的感想、天馬行空的幻想,那些都是田調,你已經田調了,隨時可以開始寫作。

但是,如果這個故事你並不是那麼熟悉,甚至只有一個模糊的概念,你會寫到歷史/文化/種族/各種專業知識,或是你想寫一個取材自真實事件的故事,若是不完整田調就貿然寫作的話,就像在沙灘上蓋房子,邊蓋邊傾斜,邊寫邊不踏實,就算最後勉強蓋好了,走進去的人也會覺得哪裡怪怪的,甚至中途害怕崩塌就逃了出來(棄文/棄書)。

至於田調的方法與田調到什麼程度才算完成,我覺得就因人因作品而異。我個人只有用過查找圖書館資料、訪談田調方法,如果有經費的話也想要實地取材或是做模型屋(密室?)或是直接請演員像讀劇一樣演出(?),看來田調的深入與否可能也是取決於金錢與時間。

另一個不田調的風險是,當故事涉及歷史/文化/種族/各種專業知識,一不小心就會踏到地雷區,被炸得面目全非。我個人是認為,不夠了解的題目就先暫時不要寫會比較好,寫出來壞處,遠比你不寫的多。而且,如果你真的很不想田調的話,不就代表你沒那麼喜歡這個題材以及故事嗎?

還有一個田調問題是在編劇實務上遇到的。討論故事的時候,常常遇到某編劇寫了某角色做了xxoo,但其他編劇都覺得太不合理了吧。

某編劇就說「我認識的xxx,他就這麼做了。」

雖然這也算是田調的一種,但是「現實可以不講邏輯,小說必需自圓其說」,個人覺得如果編輯或是其他人說故事裡哪些不合理的地方,就該認真思考一下是不是故事鋪陳不夠、角色刻劃不夠,才會讓人覺得不合理,而不是說「我認識的xxoo就這樣」、「我真的看過有這種情況發生」。沒有要否認現實確實會發生這樣的事、有這樣的怪人,但如果寫進故事裡,無法讓讀者認同的話,也是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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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ek 15 怎麼練習寫大綱?故事完成後一定會長得跟大綱一樣嗎?還是連它親生的媽媽都不認得了?

怎麼練習寫大綱?

上週說到我認為大綱有三種,第一種寫給自己看的,就不在練習範圍內,自己懂就好。第三種比較接近行銷文案,我也沒特別研究過,所以也暫放在一旁。

這邊講的大綱主要針對第二種,寫給編輯看的,投稿/投補助/合作溝通用的。我認為這種大綱有幾個重點:

  • 故事的起承轉合,開頭與結束都要寫清楚。
  • 若是類型小說,該類型的重點要寫得明明白白。
    • ex:若是BL小說,需寫明白兩人為何相愛,是什麼阻止他們相愛;若是推理小說,需寫明謎團是什麼;若是恐怖小說,需寫清楚最可怕的東西為何。
  • 以故事主線與事件為中心,順時間線撰寫,倒序、時間跳轉、多重POV……等技法請留在本文裡。
    • 我寫過一本時間線跳來跳去的小說,大綱也是先照著時間線順寫,對方才看得懂。
  • 大綱盡量不要有各種形容詞、對話(除非是重要句子)、獨白。
    • 這是在編劇時受的訓練,大綱就是要快速理解故事,任何會阻礙理解的東西都要先拿掉。
  • 同一個故事的大綱應該要寫300字也可以表達,三萬字也可以表達。
    • 這應該是手塚治虫大師說過的話 (但我找不到出處,日後找到會再補上) ,同一個故事他可以畫成短篇,也可以畫成超長篇。我認同這個概念,但也覺得這是很高超的技巧,我也還在學習。

寫大綱就跟寫本文一樣,也是要多寫才會進步,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列出「起、承、轉、合」或是「三幕劇」的大事件。

第一幕: 老夫婦在河邊發現桃裡的桃太郎,將他扶養長大

第二幕: 鬼襲擊村落,桃太郎出門打鬼,桃太郎在路上招募到伙伴,抵達鬼島與鬼戰鬥

第三幕: 桃太郎與伙伴們聯手把鬼打敗

像這樣先把大事件寫出來後,再仔細地描寫每個事件詳細的內容,就是大綱了。

我一開始也都是這樣寫的,但是「起、承、轉、合」或是「三幕劇」都太籠統了,若還要加上表達主旨,角色變化,大事件中的小事件,前置鋪陳等等內容,用這種方法寫很容易卡住。

後來看到這本《專業作家.編劇都在使用的「劇本中心式」故事創作法》,裡面把「起、承、轉、合」拆成大、中、小箱子的方法蠻實用的。

簡單來講就是把「起、承、轉、合」再拆得更細緻,像是「起」的裡面具體有哪些事件(老夫婦求子多年未果、桃太郎命名的過程……等),這些事件會在哪些地點發生什麼事(在河邊看到一顆大桃子飄過來……等)。書中都有詳細說明,有興趣的話可以找這本書來看。

還有一種大綱的練習方法是,「練習寫已經存在的作品的大綱」。

在我受過的編劇訓練中,有一種方式就是「練習寫已經存在的作品的分場」,分場是編劇術語,指的是以時間或空間寫出每一場戲的劇本的內容)。會長得像下面這樣:

場1
時間:午
地點:黑美早餐店門口
△黑美早餐店鐵門拉下,騎樓無人。

我覺得很有效果,寫大綱也可以這樣應用。比如看完電影/小說後,從頭到尾回想過一次,把大事件寫出來,劃分出「起、承、轉、合」,我覺得對練習寫大綱也很有幫助,可以找自己喜歡的作品來練習。

最後還有一點,大綱不需要拘泥於長篇文字描述,也可用其他圖表當輔助。

當然若要投比賽或是補助,辦法規章上有規定的得寫X千字的話,就得照規矩,但若是跟編輯或伙伴討論的話,就可以形式自由一點。

我用過「時間表」(excel)、「人物關係圖」(miro製作)、「簡報」(canva)作為大綱,只要能讓雙方溝通更順暢,怎樣都可以,之後會再另開新章節說明各種工具的使用。

故事完成後一定會長得跟大綱一樣嗎?還是連它親生的媽媽都不認得了?

我猜想建築團隊照著設計圖施工時,可能也會遇到現場的一些狀況作出各種調整,不過大抵上蓋出來的東西跟設計圖應該不會相差太遠,總不可能蓋大樓,結果最後變成一座橋(?)。

就我個人的經驗,故事完成後,一定跟大綱會有落差,但不至於連親生老媽都不認得。故事在書寫過程中是有生命的,角色有時會「自己動起來」,真的不會照大綱走。

若是跟第一種自己用的大綱有落差的話,完全沒有什麼問題,反正原版大綱就只有自己看。

若是第二種給編輯看的大綱有落差的話,則要看相差的幅度多少,對方可否接受,若是寫到一半發現已經天差地遠,從「溫馨家庭劇」變成「血腥復仇劇」這種差距的話,那就誠實為上策,先行告知會是比較好的選擇。

第三種就比較嚴重了,給讀者看的宣傳式大綱有落差的話,會導致讀者看菜單選了咖哩,結果菜上桌卻是烏龍麵的錯愕感,更嚴重的話還會炎上被要求退貨,千萬要小心。如果讀者看的是 BL 文案,進去卻發現主角都在專心工作沒談戀愛,甚至最後兩人還各自有女朋友,那就不只是落差,而是『詐欺』了,會出大事的。

寫大綱真的很難!大綱要重寫幾次才是最完美的?

「請謹記在心,有關大綱的第一要事是,你不能讓自己感覺到膽怯畏縮、意氣消沉或沮喪,因為坐下來,靜靜寫上一天甚或一週的小說大綱,並要在最初檢查下,讓你自己覺得「嘿,這作品很棒」,這實在非常困難。」

──出自《王牌經紀人的暢銷小說寫作指南》

《王牌經紀人的暢銷小說寫作指南》這本書裡有詳細的修改大綱過程,把一個暢銷故事的最初四版大綱內容都完整列出來,很有參考價值,也幫我破除了「厲害的小說家一定是一次就能把大綱寫得很完美」的迷信。

那麼,大綱要寫到第幾版才能開始寫本文呢?這個答案是不知道,沒人知道,甚至連作者本人也不知道,我個人的話是看截稿日而定。

「你如何知道自己已經寫完了?如何知道你寫下的這份大綱就是最後大綱?又在何時才是開始寫小說文本的時候?答案是你無法確定,就像你也不會知道你完成的小說會不會很棒一樣。」

──出自《王牌經紀人的暢銷小說寫作指南》

有句寫作的話說「用心寫,用腦改」,意思是寫第一版的時候就是照著直覺與感情,感性腦先行,但改稿的時候,得讓理性腦與邏輯出來工作。而大綱正也是理性腦要全權主導的項目,但弔詭的是,大綱若是故事的前期作業,而驅使我們寫故事的動力通常都是感性腦(這點子好萌!我要寫!)的話,但又得好好的理清故事結構,寫成自圓其說,邏輯通順的大綱的話,就會產生認知不協調的狀況——

講那麼多我只是想說,我不想寫大綱是很自然的事!不過……該寫的時候還是要寫啊,叫理性腦出來工作吧。


■ 下回預告 ■:不打地基 (田調/點子/靈感)怎麼蓋房子?地基不夠穩的時候要拆掉重蓋嗎?

參考資料:

《專業作家.編劇都在使用的「劇本中心式」故事創作法》

《王牌經紀人的暢銷小說寫作指南》

Week 14 從無到有打造故事:首先從蓋房子開始,什麼?你不畫設計圖(不寫大綱)就開始蓋房子(寫文)了?!

終於要來聊寫作的主題了,這禮拜開始的「從無到有打造故事」主要是分享我這些年的故事創作心得、踏過的坑與嘗試過的事。

雖然我很喜歡上課、買&看寫作相關的書籍,但我並不覺得寫作只有某一種方法,也不太相信坐在教室裡聽完課、看完某一本寫作書就會寫故事了。

個人建議有志成為作家(現在還有這種人嗎?)的人,比起一直上課一直買書看書(就是我),最重要的還是一直寫,持續寫,而且要寫完故事。唯有持續寫作,才能把學到的東西應用出來,並反覆驗證、修改,直到成為自己的寫作方法。

你不畫設計圖(不寫大綱)就開始蓋房子(寫文)了?!

剛好最近受邀講一堂「寫作基礎」的課,一直在想要怎樣才能把有點無聊的基本課程講得比較有趣一點。就想到了把「創作故事」比喻成「蓋房子」,而且各個階段都對得上!

  • 設計圖(大綱)
  • 地基(田調/點子/靈感)
  • 申請使用執照與建照(田調許可)
  • 建築風格(題材)
  • 承重牆、大黑柱(主旨/主題)
  • 格局圖(三幕劇、英雄旅程、基本格式)
  • 房子是人住的、是為了人設計的(角色)
  • 通風、採光良好(文筆、易讀的重要性)
  • 公安(抄襲、仿作、致敬、同人/二創的分界線)
  • 沒有蓋好的房子叫爛尾樓、廢墟(總之先寫完,絕對要寫完)
  • 雜草細節(錯字、病句)
  • 增修補建(修文)
  • 賣房子(行銷)
  • 預售屋(先在網路上連載)

接下來幾週會根據這幾點分享我的個人心得,首先從設計圖開始。

根據我對蓋房子的淺薄知識,應該要從畫設計圖開始,畫好後照著施工。寫作也有類似「設計圖」的東西,那就是「大綱」。

應該會有很多人說「我寫文從不寫大綱」!其實我早年也是,可能在腦海中有個模糊的印象、一個畫面、一句話,粗略的開頭或結局,或甚至根本不知道結局就開始寫了。也有聽說過有些作者忽然覺得自己被角色附身,下筆如神地寫完了

憲法也沒規定蓋房子一定要畫設計圖(事實上真的有這樣的房子)、寫故事一定要擬大綱。誠如前段所言,寫作有各種方法,寫得開心寫得爽快就好。

不過,當我年紀漸長,寫得越來越多了,也發現還真的有時候不得不寫大綱的時刻,像是大長篇、提案/報補助/報獎、網路連載……等等時刻。

我自己寫大綱大致上分成三種,一是給自己看的大綱,二是給編輯看的大綱,三是給讀者看的大綱,三種都天差地別。

一、給自己看的大綱

   就像是蓋房子的設計圖一樣,只有專業的建築師才看得懂,而自己的大綱也只要自己看得懂就好。

   像短篇的話,我可能只有一句話,一個點子,甚至是一張參考圖或照片,甚至大綱也只停留在腦海裡。

   長篇則會略略安排一下起承轉合,角色設定,人物小傳,地點設定,特殊設定……等等也會跟大綱一起在這個階段完成,但細節可能邊寫。

二、給編輯看的大綱 (提案/報補助/報獎……用的也在此類)

   這階段比較像是預售屋的建築示意圖,已經可以看得出來房子的全貌,甚至是格局內裝、公設……等等,更精美一點還可以做個模型屋。

   這類的大綱追求的是讓人知道你的故事要講什麼,包含他的開頭與結尾(會爆雷),主角是個怎樣的樣,他要追求什麼、遇到了什麼麻煩,故事高潮在哪裡,誰死了誰活了,全都要用人話講清楚,不是寫給自己看的。

   可能有些人會覺得這個階段的大綱很難看,或是有作者寫完這種詳細的大綱就不想寫本文了。的確,一眼就能看完這個房子(故事),完成後是什麼樣子,就想略過中間勞苦的部分。

   我也不太喜歡寫這種大綱, 但如果寫作前事先要跟編輯討論、提案、報補助、報獎、多人合作寫劇本、改編……這種大綱又很必要,比起故事大綱,可能更像是「溝通的工具」,如何讓對方知道你心裡的故事大概會長什麼樣子。也要設想對方想要知道什麼、比較喜歡什麼,像是編輯會想知道故事賣點是什麼,補助的話則是要提一些對官方有益的好處,報獎項也許要跟現代社會議題有點掛勾……等。

   影劇圈裡還有一種 Show Bible/Serise Bible,製作長篇影集時供各方合作夥伴了解故事根本之用。 Show Bibl 也很接近這大綱,但內容更廣,涵蓋角色、世界觀、劇情大綱、風格和基調,會有各種圖片插畫,國外有一些經典影集的Show Bible已公開閱讀,還蠻有趣的。

   21 Series Bibles That Every TV Screenwriter Should Read

《黑美早餐店》改編為漫畫時,我也有做一本Show Bible,讓我(原作)、漫畫家、製作方共同了解故事調性之用,我覺得很有幫助!常常一些小設定自己都很容易忘記,做成像操作手冊這樣,隨時查找就很方便!

三、給讀者看的大綱

   就像是各類房屋建案做得美美的廣告圖,配上吸引人的文案,讓人想要住在裡面,不過其實無法一眼得知房屋全貌,有幾間房,廁所有沒有開窗等等細節。

   給讀者看的大綱就是書後面的介紹、網站連載的簡介,更接近「宣傳文」。這份大綱最大的目的就是把「賣點」呈現出來,而且絕對不可以暴雷。

   大部分給讀者看的大綱幾乎都是編輯寫的,不過若自己要在網路上連載的話可能也需要這個技能。

   我個人很不會寫這種大綱,但如果作者本身很會寫得話,其實是大加分項目。畢竟,只有自己最了解自己的故事啊!

■ 下回預告 ■:怎麼練習寫大綱?故事完成後一定會長得跟大綱一樣嗎?還是連它親生的媽媽都不認得了?